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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西湖体育广场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来了!

时间:07-23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96

保定西湖体育广场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来了!

保定西湖体育广场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来了!此次均为非住宅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西湖体育广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修正版 为加快推进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西湖体育广场项目建设步伐,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2 号)及《保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保政发[2022] 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目的:为我市西部区域发展,全面落实“奥运冠军之城”建设,打造宜居的文体新城片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二、 征收范围:七一西路以北、西堤路以西、西湖大街以东、盛兴西路以南(附征收范围图)。 三、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 四、征收主体: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 五、征收部门:保定市竞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保定市竞秀区颉庄乡人民政府、保定市竞秀区众福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七、征收签约期限: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八、征收补偿方式: 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均为非住宅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九、征收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及附属物等的补偿: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有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装修补偿、设备物资搬迁或收购补偿、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移机补偿等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2.未登记建筑认定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执行。 (二)搬迁、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1.搬迁费:被征收房屋证载或认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 2.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证载或认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一次性支付6个月。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人需符合《保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39条规定的条件,不符合该条件的,不予补偿。 1.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 2.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河北省统计局发布的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期限按6个月计算。 十、 搬迁奖励 以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日内,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腾退房屋的,给予被征收人5万元的奖励;25日内,给予3万元奖励;30日内,给予1万元奖励: 超过签约期限的不予奖励。 十一、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7日内搬迁腾 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由征收部门拆除,被征收人不得擅自拆除已评估补偿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相关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被征收人订立征收补偿协议时,须携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房屋相关资料原件,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统一收回。 (三)被征收人收到补偿款后,需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注销、变更登记手续,产生的测绘费、相关图纸费用由征收人承担,其他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并可制定补充方案,补充方案与本方案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文字为软件自动生成,难免有误,大家以下图为准: 保定市文体新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西湖体育广场项目 建设地点:保定市西湖大街以东,西堤路以西,盛兴西路以南,七一西路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61800平方米(约1142.7亩),其中陆地面积531862平方米,水域面积229938平方米。项目设置入口冠军景观大道,且围绕主园路环形布置儿童乐园区、球类运动区、综合训练区、生态湿地区、乐享健身区、水上运动区、多功能活动区等。图文来源:燕赵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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